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法律 发布日期:2000-10-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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