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五章 库款的支拨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五章 库款的支拨 第二十条 各级国库库款的支拨,必须在同级财政存款余额内支付。只办理转账,不支付现金。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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