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点击下方法条编号可查看完整原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组织国家财政收支,健全国家金库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执行任务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按照国家财政体制的规定,分别属于同级财政机关。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同级国库的领导,监督所属部门、单位、不得超越国家规定的范围动用国库库款。
第二章 国库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二章 国库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国库机构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中央设立总库;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二章 国库的组织机构 第七条 各级国库的主任,由各该级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副主任由主管国库工作的副行长兼任。不设人民银行机构的地方,...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二章 国库的组织机构 第八条 国库业务工作实行垂直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库及其所属各级支库,既是中央国库的分支机构,也是地方...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二章 国库的组织机构 第九条 各级国库应当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办理国库业务。机构设置按照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四级国库分别为司、处、科、...
第三章 国库的职责权限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三章 国库的职责权限 第十条 国库的基本职责如下:
(一)办理国家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留解。
(二)办理国家预算支出的拨付。
(...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三章 国库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国库的主要权限如下:
(一)督促检查各经收处和收入机关所收之款是否按规定全部缴入国库,发现违法不缴...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三章 国库的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各级国库应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密核算手续,健全账簿报表,保证各项预算收支数字完整、准确。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三章 国库的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国库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对坚持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敢于同...
第四章 库款的收纳与退付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四章 库款的收纳与退付 第十四条 国家的一切预算收入,应按照规定全部缴入国库,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坐支或自行保管。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四章 库款的收纳与退付 第十五条 国家各项预算收入,分别由各级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负责管理,并监督缴入国库。缴库方式由财政部和...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四章 库款的收纳与退付 第十六条 国库收纳库款以人民币为限。以金银、外币等缴款,应当向当地银行兑换成人民币后缴纳。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四章 库款的收纳与退付 第十七条 预算收入的退付,必须在国家统一规定的退库范围内办理。必须从收入中退库的,应严格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