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执行任务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发挥国库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