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二章 国防交通规划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二章 国防交通规划 第十七条 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规划,由国家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编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9-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