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防御,坚持全民国防。
国家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平衡、兼容发展,依法开展国防活动,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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