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