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