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八十三条 新闻媒体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享有舆论监督的权利,受监督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8-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