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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