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二十三条 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