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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