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