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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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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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