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细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