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军队扶持开办的集体企业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