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三条 国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