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六条 国家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实行康复与教育相结合。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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