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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