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