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第十七条 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采访,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外国记者采访时应当携带并出示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短期采访记者签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