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船舶在长江水域及其港口期间,不得任意排放和抛弃油类、油性混合物,以及其他污染物质和废弃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本规定已列事项按照本规定执行;未列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