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