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本条例。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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