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三十七条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