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