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健康快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