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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