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