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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