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审计机关提出的对被审计单位给予处理、处罚的建议以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2-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