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八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派出机关的,派出机关的审计机关对派出机关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2-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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