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三十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通报。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0-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