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审计工作的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审计机关和军队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军地经济事项实施联合审计。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0-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