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