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未分类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宪法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