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密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密码工作。国家机关和涉及密码工作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密码工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