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