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未分类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未分类 第二十一条 船舶熏蒸,应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并应悬挂港口规定的信号。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