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船舶在港内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关于外轮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暂行办法》。 ## 第四章 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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