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七章 对外贸易调查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七章 对外贸易调查 第三十七条 启动对外贸易调查,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发布公告。
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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