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