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十七条 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申请人可以到登记机关现场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提出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利用市场主体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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