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