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