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章 建筑许可 ·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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