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 第六节 暂缓引渡和临时引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第六节 暂缓引渡和临时引渡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决定准予引渡时,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正在对被请求引渡人由于其他犯罪进行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的,可以同时决定暂缓引渡。 法律 发布日期:2000-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