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 第七节 引渡的过境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二章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引渡 第七节 引渡的过境 第四十六条 引渡的过境由过境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或者协助执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过境请求国的请求,提供临时羁押场所。 法律 发布日期:2000-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