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归侨、侨眷出境探亲或者定居的,按照规定可以兑换外汇;出境定居的,其领取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可以按照规定兑换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6-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