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六条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